2022年1月28日,赤城县忠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河北省环保厅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赤城县忠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尤家沟采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的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赤城县忠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尤家沟采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检测单位、施工、设计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实地踏勘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审阅有关资料并充分讨论审议后,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已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的函的要求落实,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附件:《赤城县忠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尤家沟采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q3LYGuHS1gEn9iSpBxZ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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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逾期失效。